辅导员日常工作规范
发布人:美术学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5-30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辅导员应当遵守如下规范

  1.  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改革开放,拥护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  按照思想政治教育规律,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科学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强班级集体建设和管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

  3.  主动学习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工作艺术和水平。

  4.  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定期开展相关工作调查和研究,分析工作对象和工作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5.  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6.  注重自身素质提高,加强自身管理、沟通、表达、辨别、决断、创新能力的培养。

  7.  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勇于进取,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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