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美术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2-20  

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助力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根据教育部财务司、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帮助受疫情影响而面临困难的学生渡过难关,学校决定开展疫情防控专项资助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班级要逐一摸排,全面掌握学生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做到信息准确、情况清楚、上报及时。

一、做到全面覆盖

班级要加强资助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因遭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资助。对已入库家庭经济困难且本人或直系亲属遭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学生优先资助。

二、资助对象

1、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中,本人或直系亲属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中,本人或直系亲属隔离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

3、由于疫情影响,造成了临时经济困难或亟需帮助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

三、资助标准

学校视学生困难程度,一次性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不等的临时困难补助。

四、评审程序

1、学院排查。学院成立疫情防控期间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小组,以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为组长,院长、党委(党总支)副书记为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等成员参加的院系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困难学生资助的宣传、排查工作。重点聚焦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

2、本人申请。学生基于实际情况,填写《黄冈师范学院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1),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图片;同时作出真实性承诺,申请表直接以电子稿形式提交。(注明:疫情期间学生申请、学院意见等均可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签名与盖章等环节可在返校后补充完成。)

3、学院初审。学院对材料进行审核。

4、学校审核。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学院上报初审名单,提交学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学校财务处办理发放。

5、时间安排。疫情专项补助申报时间为31日,具体截止时间视疫情情况而定,在此之前,各学院宣传、摸底、初审、上报受助者名单阶段。

6、发放方式。疫情期间,学生工作部(处)将根据申请人数等情况,联合财务处安排补助发放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特殊情况除外)。

五、工作要求

1、提高工作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成立疫情防控期间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小组,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的学生资助工作,全面了解学生在疫情期间的身体、生活情况和思想状况,准确排查和统计学生基本信息,确保资助工作不漏一人,为打赢新冠肺炎阻击战作出贡献。

2、认真学习文件,做好资助宣传。各学院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逐一排查,及时掌握学生情况,了解学生需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的政策宣传工作,同时要切实做到全覆盖,从心理疏导、情感关怀、经济资助等方面全方位关爱帮扶,宣传学校资助政策,让学生切实感受到疫情无情人有情,真实感受到学校的关怀与温暖。

3、严格资助把关,认真审核材料。各学院在组织学生申请前,要认真审核材料,严格资助把关,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帮助受疫情影响而面临困难的学生得到资助,渡过难关。

4、加强思政教育,发挥育人实效。各学院要利用资助工作审核和发放时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做好生命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发挥助学政策育人功效。

5、材料整理规范,报送及时准确。

 

 

 

                                               美术学院

                                           20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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