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2019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通知
发布人:美术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1-05  

美术学院2019年本专科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通知

各位同学:

为做好今年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结合实际,现就我院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参评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我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大二以上(含大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资助我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以上两类型助学金在评审时,原则上优先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申请条件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5、品学兼优的大二以上(含大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和国家奖学金兼得)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2018-2019学年没有不及格的课程;

(二)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四、资助金额和名额

我院本次总计奖助名额544人,总资助金额176.3万元,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66

;国家一等助学金2000元/半年, 143名;国家二等助学金1500元/半年, 191名;国家三等助学金1000元/半年, 144名。

五、评定程序和时间安排

1、评定程序:符合条件的学生先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主持召开班级评议小组会(班主任+班干部4

+学生代表3

+监督员1

),对全班申请学生进行评议(评议内容:学习成绩排名、是否恶意欠费、违纪情况、学习态度、本人资料真实性等);初步确定人选,由评议小组综合评定等级;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召开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审核,通过上报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2、时间安排:

11月5—11月13日:各班宣传、摸底、评审;

11月14—11月15日:各班全员公示、上报名单;

11月16—11月17日:学院评审、公示、整理材料上报学校

六、纪律要求

1、公示纪律:①各班评审结果必须告知全班所有同学,网站公示的,要截取网站图片留存。②不得公示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③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负责老师沟通,郭老师:13477690484 QQ176495240

2、政策纪律:①必须保证受助人员是建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中的学生;②各班在评审国家励志奖学金时,不得和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重复。③获奖和受助的学生在一年内出现违反校纪校规、生活铺张浪费行为,将追回已获奖或受助的款项,并取消其下一次获奖受助的资格;④名额有限,请大家看轻得失,心存感恩;

3、评审纪律:①严格实行 “谁经办、谁负责”、“谁违规、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各种不正之风,严禁“轮流坐庄”(轮流享受资助);严禁平分奖助学金或将奖助学金上交班费;严禁辅导员(班主任或其他教职工、社会人员)从奖助学金拿“回扣”“咨询费”“手续费”;严禁直接让学生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内定”受助名单;严禁对投诉人打击报复;受到奖学金资助的学生不得请客、送礼,高消费;

美术学院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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