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标准
发布人:美术学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5-30  
项目栏目名称分值评分详情
项目一专业学习(必修课)学年成绩
上学期与下学期两个学期的平均分
项目二日常表现考勤情况10全勤10分,旷课1次-2分
节假日前后三天内请假-1分
早自习未到1次-0.5
晚检未到1次
补考情况10每门次-10分
寝室情况10校院级文明寝室+3分/人
较差寝室-1分/人
宿管中心通报批评的寝室(寝室经商、使用高能电器等)-5分/人
违纪情况(评优评奖一票否决)10考试舞弊每人次-10分/人
参与赌博、打架斗欧、酗酒滋事每人次(院级处分-10、校级警告处分以上-20)
能力表现创业、考研30(被学校正式承认)+5分/次
发表论文 省级以上科研论文+6分/次
核心期刊+10分/次
获奖一(校奖)校级三好标兵+5分/次
校级荣誉+3分/次
院系级荣誉+2分/次
获奖三(国奖)一等奖+20分/次
二等奖+15分/次
三等奖+13分/次
优秀奖+11分/次
入围奖+10分/次
获奖二(省奖)一等奖+10分/次
二等奖+8分/次
三等奖+7分/次
优秀奖+6分/次
获奖四(市级)市级政府荣誉+5分/次
市级种类大赛获奖+3分/次
市级一般荣誉+2分/次
政治学习党校+3分、团校结业+1分
等级证书普通话、计算机、英语、技能证等+3分/项
社会活动活动一30参加元旦晚会或大合唱+2分
元旦晚会或大合唱被评为优秀节目的团体或被评为优秀演员+2分
参加学校运动会比赛+1分/项
学校运动会比赛中获奖+2分/项
志愿服务+2分/次(10分封顶)
学校运动会获得前三等奖+3分/项
参加学院组织的活动、活动组织者+1分/次(10分封顶)
活动二未按要求上交各类表格者-5分/班(如节假日去向表未交或班主任未签名者,纪检表等)
未按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5分/次
有先进事迹者+3分/项
学生会例会不参加-1分/次
普通干部学院要求的会议不参加-1分/次
综合素质情况总积分
(项目一×70%)+(项目二×30%)
班级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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