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0日修订
为了确保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根据美术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程。
一、开学阶段
1.开学前3天:召开系主任参加的党政联系扩大会议,讨论有关开学工作事宜;
2.开学前2天: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布置开学工作;
3.开学前2天:院教学办公室发放总课表、教师任务书、教材、备课本(纸)、授课计划表、听课记载表、学生平时成绩记载表、学生课堂考勤表等教学材料;
4.开学前2天:系召开各教研室会议,讨论授课计划、教研活动等事宜;
5.开学前2天: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对各项教学多媒体、实验室设备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开学后教学正常使用;
6.开学前1天:各授课教师到教具服务办公室借好教学教具,做好上课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7.开学第1天:院领导、教学办、系主任及学工管理人员一起检查教学情况,并于当天公布检查结果;
8.开学后2周内,各教研室收齐本学期各课程的授课计划,审核签字后上交教学管理办公室。
二、期中阶段
(一)期中考试
1.前2周:分管教学副院长与系主任商定考试科目,由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秘书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考试前1周:各教研室主任将试卷交院办教学秘书安排打印;
3.专业实践实验课程期中考试原则上随堂进行,并做好课程总结与记载。不能随堂考试的科目,系主任必须提前三天告知教学秘书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及监考人员;
4.考试后1周内:各任课教师阅完卷后将试卷和答卷上交教学管理办公室。
(二)期中检查
1.期中考试后,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将教案、听课记载、作业(纸质或电子文档均可)、学生课堂考勤记载、学生成绩记载表上交教学管理办公室,系主任将教研活动记载本上交教学管理办公室;
2.期中检查前:系主任写出期中教学工作总结报告;
3.教学检查后,召开全院大会,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反馈并通报检查结果,布置整改任务。
三、期末阶段
(一)期末考试
1.考试前2周: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与系主任根据教学计划商定考试科目,并通知教师按学校规定做好出卷工作;
2.考试前1周:各系出卷教师将考试试卷上交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安排打印;
3.考试前3天: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将打印好的试卷交给教学秘书。
(二)期末检查
1.放假前:任课教师交教案、学生成绩记载表、学生课堂考勤表、听课表、同行评价表、教师业务档案、作业和试卷分析、个人工作总结,系主任上交各系教学工作总结(包括教研室活动记载表及教研室工作总结),院分管领导进行全院教学工作总结,无故不交或所交材料不齐全需追责;
2.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准备好院有关教学工作会议的记录以及教学管理过程中常规教学的支撑材料供检查;
3.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督促任课教师及时登记学生成绩,并输入系统,同时整理归档有关教学的纸质和电子材料;
4.放假前3周,由分管教学副院长统筹协调各系主任安排好下一学期的教学课程安排表。
四、其它事宜
1.实习实践及毕业论文(创作)的教学规程,按学校《规章制度选编》(2016年版)的相关规定执行。
2.教材征订工作由系主任牵头,各教研室成员集中开会讨论征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