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教学质量检查制度
发布人:美术学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5-29  

教学检查是了解教学情况,保证教学质量,总结和推广教学经验的主要措施。为使教学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教学检查环节,特制订本规定。

  1. 教学质量检查组织机构

1.成立教学质量检查小组。教学质量检查小组成员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和系主任、教务员组成,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2.教研室是教学检查的基本单位,由系主任组织在教研室范围内进行教学检查。教师应对所任课程教学质量负责,教研室主任对提高本教研室承担的课程教学质量负责;

3.教学质量检查小组在教学副院长领导下对全院各教学环节和教学质量负有统一检查职责,可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开展教学检查评比活动等方式进行宏观监控。

  1. 教学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1.期初教学质量检查:

   授课计划检查:教师每学期上课前必须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定出本期课程授课计划(一式二份),交由所在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系主任及分管教学院长复核签字批准后执行,教师必须严格按授课计划进行教学;教学质量检查小组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定期对全体教师的教学进度进行检查并记载检查情况,其间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备课情况检查:检查教案是否规范、齐备,是否符合《课程教学大纲》;是否做到提前备课,要求有电子教案和手写教案,坚决杜绝无教案上课的情况发生。

2.期中教学质量检查:

   每学年度的11月上旬、5月下旬为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时间,检查的内容包括:

1教案是否规范、齐备,是否符合《课程教学大纲》;

2教学进度是否符合授课计划表;教师授课要依据经批准的学期授课计划进行,不得随意增删内容,要严格按计划拟定的讲课、实验、作业等环节进行教学,保质保量完成规定动作;

3授课情况检查,授课情况检查主要是采用听课和向学生调查两种方式进行,教师之间,各级教学管理人员都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到课堂听课,听课时不预先通知,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填写听课记录表,并写出评价意见,报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教学管理部门要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收集对教师授课的意见。

4作业批改,辅导答疑等情况。检查结果由教研室主任写出书面报告,交学院行政办公室存查;

5检查各教研室组织教学观摩活动的开展情况。每学期必须组织一次公开课,在观摩教学和听课的基础上,对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评议,分析优缺点,提出改进意见;评议要有文字记录并形成书面分析,总结报告交学院办存查;

3.期末教学质量检查

1每学期末,根据教学计划,对所有课程进行考试或考查;考试以闭卷为主,考查形式可灵活多样,随堂考查、小论文写作或课堂出题考查;

2期末各门课程命题质量检查:命题按学院要求应有AB卷,并附标准答案或参考答案;命题应遵循学校命题原则,增加考察学生动手能力试题的比重,试题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查同意后方可印刷;

3阅卷结束后及时统计分析考试成绩,填好记分册、网上登分,将试卷及参考答案、记分册、试卷分析表,按要求装订成册后,与考勤表一起及时报送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4考试前任何任课教师都不得暗示或圈定考试范围或重点,亦不得有目的的针对考试进行复习;

5期末各教研室还应对任课教师的教案、授课计划和作业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结果应有文字记载;

6考试、阅卷结束,院教学负责人会同学院办公室主任,对该学期试卷质量、考试成绩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4.实验教学质量检查:

1实验教学的检查:要求所有实验课均有独立,内容齐全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开出率达到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100%,每学期开学前排好课程表,教师严格按照课表组织教学,院领导及实验管理中心要定期检查教师是否有实验指导日志,所有实验指导报告是否认真及时批改,指导实验是否规范;

2实验室检查:检查实验室卫生、仪器设备和人身安全情况,检查实验室开放情况,有无开放记录、实验室布置是否规范整洁;

5.校内外实习检查和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检查:

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及系主任每学年应到校外实习点检查校外实习队的情况,主要内容是了解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实习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状况,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生日志的填写情况,协助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并征求实习单位的意见和要求,实习结束要按10%比例对校外实习报告进行抽查。

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要按教学工作规范要求,定期检查论文写作的准备、组织、指导情况,检查指导教师日志,检查学生论文的规范性,成绩评定是否符合要求,优秀学生毕业论文评奖及展示情况。

6.定期、不定期教学质量检查或抽查:

1学院党政领导要深入课堂听课,听课要有记录,全面深入地了解每位教师的授课情况、评价其教学质量。听课事先不打招呼,随机进行。

2学院领导可随时抽查教师的备课和作业批改情况。

  1. 奖惩办法

1.学院教学办公室每学期组织一次教学工作学生座谈会,收集学生对教学工作的各种建议和意见,并将建议和意见及时反馈给相关教师和教研室。对反映较差的应提出限期整改,对反映很好的教师要组织其它教师听其公开课,共同提高教学质量。检查后,学院对检查中表现优秀的教研室及个人给予表扬,对典型经验及时总结和推广。

2.做好每年的学生评教工作,结合本院教研室的检查情况,给每位教师一个公正的评价,评价的结果作为评优、晋职晋级的依据。

3.学院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在教学检查中出现的不按有关要求进行教学的教师,视其情节给予教育通报批评,扣除其教学工作量,直至取消教学资格的处理。属于教学事故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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