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考风考纪制度
发布人:美术学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5-29  

 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考试作弊,加强学院的考风、学风建设,美术学院根据《黄冈师范学院考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黄冈师范学院美术学院考风考纪制度。

一、考风建设

1. 改革考试制度,促进教风、学风建设。要求考试课程根据实际情况改革考试内容,减少名词解释、填空等死记硬背为主的题型份量,增加对知识的运用、理解、分析等体现学生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的考试内容。

2.改革考试方法,打破目前以闭卷、笔试为主的单一考试方式,逐步建立闭卷与开卷相结合,笔试、口试互相补充的多样化考试模式。

3.重视平时成绩,通过课堂发言、专题报告、撰写学术论文等活动评定学生平时成绩。

4. 紧抓考试管理,促进考风建设。组织由教学管理干部和年级辅导员组成的考试巡视组,由院系领导任巡视组组长,要求考试期间每天对考场进行检查,加强对考试的巡视和监督。各年级也成立相应的巡视小组;实行考试情况的通报制度,针对每天的考试情况和考试违纪事件进行通报,及时公开、透明公布有关考试信息。

5.加强考试宣传,采用会议,宣传栏宣传等多种方式进行考风宣传,营造一种“考风端正、纪律严明、心思细密、精益求精”的考试氛围。

二、考场纪律

6.每次考试前,监考教师应当场宣读考场规则,重申考场纪律。

7.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听从监考教师指挥;对不听从指挥、干扰考场秩序、影响考试正常进行者,除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外,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

8.考生应持学生证、身份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20分钟者不准入场,考试进行30分钟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9.考生进入考场后,应按规定的位置就坐,将学生证(招生考试准考证)、身份证放在座位的右上角,以便监考教师核对,严禁将书包、教材、笔记等带入座位。

10.开考后考场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自由走动。因卷面印刷或装订方面的问题需要提问时,应举手示意。交卷前考生不得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11.开卷考试科目,只准携带教师规定的书籍、资料和笔记入座,不准带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及与考试有关的其他资料进入考场,不准离开考场、不准讨论与商量、不准延长考试时间。

12.考试时,严禁夹带、传送纸条,严禁传换试卷,严禁抄袭、互对答案,严禁交头接耳,严禁替考。

13.学号和姓名应写在规定的空格内,字迹要清楚工整(学号必须完整),凡姓名、学号漏填或字迹辨别不清、学号不全的试卷一律作废。

14.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卷,不得拖延时间。答卷完毕,将试卷和草稿纸交给监考教师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和交谈。

15.监考教师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认真维护考场秩序。对考试舞弊和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于考试结束后,报告考点考务办公室。

三、处罚条例

16.学生应当遵守考试纪律。院系按照《黄冈师范学院考试工作实施细则》,对于违反考场纪律或考试舞弊的学生,视其情节按下列规定处理:

 ①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该课程成绩无效,按零分计入并扣除其年度综合素质评分0.5分:不遵守考试规则,将书包、笔记、教材、通迅工具等带入座位者;不听从监考教师指挥,干扰考场秩序,影响考试正常进行者;考试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经警告仍不改正者;在桌面等处抄写有关公式或有关考试内容者。

 ②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作弊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该课程成绩无效,按零分计入并扣除其年度综合素质评分0.5分:夹带,即将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教材、笔记、纸条等藏匿于试卷下或课桌等处者;考试中传递纸条、互对答案者。

 ③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作弊行为之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该课程成绩无效,按零分计入:被替考和替考者;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它严重作弊行为者;盗取试卷或试题者;考试作弊2次及以上者。

17.严禁其它人员干扰考试工作,杜绝人情分。无论何种原因,出现责任事故,都将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18.本制度由美术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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